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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4 02:41    点击次数:65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7005      债券简称:长证转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触 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32 号”文核 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5,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发售的方式进行。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45 号”文同意,公司 50 亿元可转债 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证转债”, 债券代码“12700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2023 年 期转股价格 6.71 元/股的 80%,即 5.37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 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 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 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长证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